关于印发《民政部直属机关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联系会议制度》的通知
部机关各司(局)、直属事业单位,部管社团,中国老龄协会:
为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关于建立完善反腐倡廉“大宣教”工作格局的要求,根据《民政部党组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意见的通知》(民组字〔2005〕23号)精神,现将《民政部直属机关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联系会议制度》印发你们。
民政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
二OO六年十月八日
民政部直属机关反腐倡廉
宣传教育工作联系会议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民政部党组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意见》(民组字[2005)20号)关于“建立完善民政部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联系会议制度”的要求,制定《民政部直属机关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联系会议制度》。
一、工作主旨
建立联系会议制度,旨在整合民政部宣传教育资源,加强协作配合,充分发挥有关单位的主观能动性,形成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合力,紧密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中央纪委和中央国家机关纪工委、民政部党组有关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指示精神,认真扎实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为民政部反腐倡廉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打造坚实的思想基础和氛围。
二、联系会议的主要内容
(一)学习传达党中央、国务院、中央纪委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央国家机关纪工委、民政部党组以及民政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的指示,研究提出年度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安排。
(二)具体部署直属机关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明确成员单位年度具体任务。
(三)各成员单位通报履行职责和工作进展情况。
(四)研究分析直属机关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情况
工作,通报有关情况。
(五)研究、协调其它有关事项。
联系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可适时召开会议。
三、成员单位
直属机关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联系会议由以下单位组成;直属机关党委、人事教育司、直属机关纪委、财务和机关事务司、驻部监察局、办公厅新闻办、政研中心、信息中心、中国社会新闻出版总社、民政部培训中心。直属机关党委为牵头单位。
四、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一)直属机关党委、人事教育司、直属机关纪委负责民政部直属机关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的统一规划和宣传教育重点项目的组织实施,把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纳入直属机关宣传教育总体规划,纳入民政部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纳入干部年度培训计划,指导、督促、检查各单位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总结推广典型经验,表彰先进。
(二)财务和机关事务司负责直属机关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经费保障工作。
(三)驻部监察局协助直属机关党委组织协调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
(四)办公厅新闻办负责指导、协调部属新闻单位开展反腐倡廉宣传工作,并将反腐倡廉情况纳入部新闻发布的内容,适时通报民政部反腐倡廉工作情况。
(五)政研中心负责民政工作反腐倡廉理论研究方面的工作,为民政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专题学习提供相关材料和服务。
(六)民政部信息中心、中国社会新闻出版总社按照民政部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部署,利用报刊、杂志和部机关局域网等新闻宣传媒体,有计划地组织编发有关文章、报道,宣传勤政廉政的先进事迹,营造反腐倡廉舆论氛围。
(七)民政部培训中心负责民政部反腐倡廉培训工作。
五、参加人员
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根据会议需要,可安排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列席。
六、工作运行程序
联系会议实行直属机关党委统一领导、直属机关纪委组织协调、成员单位积极参加、驻部监察局配合的工作机制。联系会议由直属机关党委和驻部监察局提议召开,由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直属机关纪委书记)主持。直属机关纪委负责会议的筹备、通知、记录,起草《民政部直属机关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联系会议纪要》,经会议主持人和成员单位主要领导同意后印发各成员单位,抄报部党组成员和民政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必要时印发直属机关各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