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机关各司(局)、直属事业单位,部管社团,全国老龄办:
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根据民政部2007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和任务分工的要求,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将对部直属机关各单位2007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现将本次检查考核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考核的主要内容
检查考核的内容主要包括: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执行情况、贯彻落实《实施纲要》情况、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情况、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情况、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完成情况、责任追究情况、借车清退落实情况。
二、检查考核的范围
今年检查考核的范围:抽查部分机关司(局)、部直属事业单位、部管社团和全国老龄办。
三、组织领导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工作在部党组领导下,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部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成立年度检查考核组,由部党组成员、部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副组长、驻部纪检组长刘光和为组长,部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成员(陈传书、宋志强、孙建春、王建军、朱朝英)为检查考核组成员。工作人员分别从检查考核组成员单位抽调。部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具体日常工作。
四、检查考核的组织实施
(一)检查考核小组。由部检查考核组成员分别组成5个检查考核小组,每个小组3-4人,各检查考核3个单位。
(二)检查考核方式。采取各单位自查与部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检查考核相结合的方式。
(三)时间安排。定于10月中旬开始,10月底前完成。各检查考核小组在这个时间段中可自行确定对具体单位的检查考核时间。对被检查考核单位的检查考核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天。
(四)检查考核工作程序。
1、召开汇报会。被检查考核单位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围绕检查考核的主要内容汇报领导班子责任制落实情况,以及本人履行责任制职责和廉洁从政情况。被检查考核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和正、副处长(事业单位和部管社团为中层干部)参加。
2、组织民主测评。在汇报会结束后即由检查考核小组工作人员将《民政部直属机关各单位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民主测评表》(见附件1),发给被检查考核单位与会人员当场填写,并由工作人员当场收回。检查考核小组工作人员及时统计汇总测评结果。
3、进行个别谈话。谈话对象为领导班子成员和部分处级以下干部。谈话内容主要听取对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及其建议。
4、查阅资料。主要围绕检查考核内容查阅单位相关会议记录、民主生活会资料,制订的相关规章制度、相关文件和领导讲话稿等。
5、各检查考核小组将本组的检查考核情况及时进行汇总,形成书面报告,连同各单位民主测评表,于11月2日前送交部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
五、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结合检查考核内容,认真搞好本单位的自查工作,实事求是地对照检查本单位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和反腐倡廉各项任务完成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制订整改措施,并形成书面总结报告,同时将电子版发到wangzhongpo@mca.gov.cn邮箱(年初布置的报送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结可不再另行文,但要认真填写年度报表,见附件2、附件3)。
(二)各单位要重视这次检查考核工作,认真配合部检查考核小组的工作,如实汇报情况,按照要求提供有关资料和安排个别谈话。
(三)检查考核组成员要按照确定的工作方案和工作程序认真组织好检查考核工作,并提交每个被检查考核单位的检查考核情况报告。检查考核报告要实事求是,用事实和数据说话,如实反映本单位的情况。
(四)检查考核结束后,部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专题听取各小组的汇报,对被检查考核单位提出评价意见,并向被检查考核单位进行书面反馈,同时抄报部领导小组成员和分管部领导,抄送部人事教育司、部直属机关纪委和驻部纪检组监察局。
民政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
二〇〇七年九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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