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由省民政厅牵头抓廉政文化进农村、进社区示范工作。安徽省民政厅党组高度重视,党组书记、厅长刘健在《民政部纪检监察信息》2008年第1期刊登的安徽省的试点经验做法作出专门批示:“廉政文化进农村、进社区作为廉政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抓的好、抓的实、抓的准。建议将试点经验在面上推广,并纳入民政系统廉政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之中”。2008年7月17日,安徽省民政厅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落实措施,副厅长王佛生、纪检组长杨一心和厅基政处、监察室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参加了会议。会议传达了安徽省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对开展廉政文化进农村、进社区示范工作的具体要求;对廉政文化的内涵和外延、廉政文化建设与社区建设的关系、廉政文化建设的发展方向等问题进行了研究探讨。会议认为,廉政文化进农村、进社区既是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促进基层政权建设、提升社区建设水平的有效途径。会议对前一段全省开展廉政文化进农村、进社区试点工作情况给予了充分肯定,对今后开展廉政文化进农村、进社区示范工作提出了明确思路和工作目标,并责成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处尽快制定开展示范工作的实施方案。
会议强调,开展廉政文化进农村、进社区示范工作,各级政府应在资金、场地、人员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民政要会同纪委、宣传、文化等部门齐抓共管,通过积极创建示范点,以点带面,稳步推进。会议确定,今年先由每个市在市区和农村各抓一个示范点。示范点的选择:一要群众基础好,领导班子团结,有良好的精神面貌;二要经济条件好,有稳定的经济来源,有固定的活动场所,便于开展廉政文化活动;三要社区环境好,无社会治安和违反计生问题,邻里关系融洽,文化氛围浓厚。安徽省民政厅将于近期发文对廉政文化进农村、进社区示范工作作出具体部署,并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对示范点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以促进基层积极开展工作。9月份,对示范点组织检查,并适时召开全省廉政文化进农村、进社区示范工作现场会,逐步在全省进行全面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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