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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民政厅与省检察院在抗震救灾中共同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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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积极为四川汶川地震灾区捐款捐物,做好支援地震灾区抗震救灾工作。截至目前,福建省已向地震灾区捐款超过12亿元,组织了大量救灾物资。为了加强对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管,切实做好预防贪污、挪用救灾款物和和失职渎职等职务犯罪工作,确保抗震救灾资金物资全部到位和灾后工作重建顺利进行,日前,福建省民政厅会同福建省人民检察院联合制定了《关于在抗震救灾工作中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通知》,并编印相关法律条规宣传手册供各级民政部门学习使用。

通知明确要求,一要充分认识在抗震救灾中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各级民政部门要充分认识在抗震救灾中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采取各种有效的预防措施,预防贪污、挪用救灾款物和失职渎职等职务犯罪的发生,确保抗震救灾资金物资安全。二要加强领导,统一协调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各级民政部门和检察机关要联合成立协调小组,统一部署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联合制定预防工作方案;适时召开联席会议,探讨开展预防工作的新办法,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三要加强宣传教育,有效预防职务犯罪的发生。各级民政部门要采取有效方法对所属工作人员开展廉政勤政教育、法制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增强预防职务犯罪宣传教育的效果。四要加强协调配合,积极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各级民政部门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工作原则,主动与检察机关密切配合,在工作中发现或收到群众举报涉嫌职务犯罪的线索,应按有关规定及时移交检察机关,并积极配合做好查处工作。五要加大监管力度,保证抗震救灾款物安全。各级民政部门要在抗震救灾款物监管工作上下功夫,着力抓好捐赠活动监督管理;严格规范款物的接收、分配,指定专人负责;建立抗震救灾捐赠款物信息公开制度。六要深入调查研究,增强预防对策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适时组织对捐款捐物工作环节进行专题性调查研究和检查指导,探讨从机制上、体制上、制度上预防职务犯罪发生的对策。七要认真整改,预防职务犯罪案件的发生。要加强抗震救灾捐赠款物的监管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健全内控机制,建章立制,堵塞漏洞,杜绝职务犯罪案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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