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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握选题立项 规范工作程序 充分发挥民政执法监察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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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展执法监察工作是民政纪检监察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能,做好这项工作对于增强民政干部依法行政的自觉性,确保政令畅通,推进民政事业的全面发展具有重要作用。近年来,我们按照强化职能、依法行政、突出重点的要求,紧紧围绕民政中心工作,以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的精神,认真开展执法监察工作,把民政执法监察纳入到日常管理、融入到民政的创新发展之中,促进了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整体素质和为民服务水平的提升,推进了民政事业的深化和发展。

一、主要做法

民政执法工作面广量大,执法监察工作也非常繁重。我们着力在选题立项的重点突出上下功夫、在工作程序的严谨规范上下功夫、在工作方法的灵活多样上下功夫,集中力量,以点带面,有针对性地开展了执法监察工作。

(一)准确把握执法监察的选题立项

在执法监察的工作实践中,我们主要从以下4个方面进行选题立项,抓好重点领域、重要部门和关键环节的执法监察。

一是围绕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选题立项。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从不同角度反映了民政部门在履行职能、贯彻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上存在的问题,处理不好往往会影响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形象。因此,我们注重把社会关注、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民政工作作为执法监察的重点。如在抗击非典期间,全市都开展了抗非典捐赠工作,社会各界踊跃慷慨捐赠,捐赠款物的数额达39653万元;资金的使用成为市民关心的热点问题。为此,我们及时会同市监察委开展了“对防治非典捐赠款物管理专项执法监察”,加强了归口管理,明确了检查内容和工作纪律,对捐赠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实行全过程的监督,确保了资金和物资使用公开、透明和规范。对此,社会各界反响很好,给予了很好的评价。

二是充分利用调研结果选题立项。业务调研是判断被执法监察对象是否依法行政的有效途径,调研的结果也是执法监察选题立项的重要依据。如:为了贯彻落实新的《婚姻登记条例》,落实婚姻登记管理和服务在人员、场地、程序三分离制度,解决在婚姻登记时搭车收费、在婚姻服务中打闷包收费的问题,我们开展了专题调研,先后走访了全市19个区县婚姻登记管理机构和各级民政直属的20个婚姻服务单位,与34位婚姻登记服务机构的负责人和区县民政局长进行座谈,向74名办事当事人作了意见征求,通过座谈了解、实地查看与问卷调查,掌握了全市婚姻登记管理和婚姻服务的现状,梳理了婚姻管理和服务中存在问题。然后,根据调研结果,采取措施进行专项检查和整治,并于20068月,制定下发了《关于在本市婚姻登记中心(处)停止有偿婚姻服务的通知》。通过执法监察工作,比较有效地解决了婚姻管理和服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三是依据投诉举报进行选题立项。投诉举报是把准群众脉搏、了解群众呼声的一个窗口。如果在一个时期内群众投诉反映某项民政工作的问题比较多、比较集中,我们就将这项民政工作列为执法监察工作的重点。如近2年来,在殡仪服务过程中经常出现非法中介与非法“殡葬一条龙”服务欺诈,以次充好,出售高价伪劣殡葬用品与收取高价殡殓中介服务费,严重侵害了丧事承办人切身利益,扰乱上海殡葬市场的正常秩序。这类群众投诉举报逐渐增多,严重损害了民政部门的形象。为此,我们开展了对殡葬服务市场的专项整治,以构建全市社区殡葬服务体系为抓手,加强内部管理,开展诚信单位建设,规范业务操作程序,推行了《殡殓服务告知书》、《殡殓服务申请书》、《代理委托书》的“三书制度”,实行殡葬物价阳光收费。目前,全市非法中介和侵害丧事承办人切身利益的现象得到了有效的遏制。又如,前几年,婚介市场也比较混乱,群众投诉很多,损害了民政形象。为此,我们加大了专项执法监察力度,依托上海市婚姻介绍机构管理协会,制定了婚介行业规范,严肃处理和取缔了非法婚介,婚介市场的情况得到好转。

四是针对上级提出要求的问题选题立项。执法监察工作必须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对业务工作有促进作用。我们按照民政部和市政府的要求,结合民政重点工作推进,确定执法监察的选题立项,使民政的各项重要法律、政策得到很好的贯彻落实。如,结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政策调整,开展了落实群众最低生活保障情况执法监察,确保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困难群众心中。在《行政许可法》实施一周年之际,开展了《贯彻行政许可法》情况执法监察,推进了民政部门的依法行政。另外,还开展了《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社会团体登记条例》等一系列条例执行情况的专项执法监察,并取得明显成效。

(二)严格规范执法监察的工作程序

行政权力必须通过正确的程序来实现,要做好执法监察工作,程序正确是必不可少的条件。执法监察是一项政策性、原则性很强的工作,也是一项影响面广、复杂细致的工作,为此,执法监察工作程序要严谨和周密。我们从细节入手,狠抓工作程序规范。

一是认真做好执法监察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周密制订计划和方案,明确执法监察的目的、意义、检查范围、检查标准、检查的重点内容。有针对性地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了解相关的业务知识,为开展执法监察打下基础。落实监察工作责任,按照工作做好人员分工,并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发挥作用,防止执法监察过程走过场。

二是认真抓好执法监察过程中的主要环节。督促被监察部门和单位做好被监察准备,向被执法监察的单位说明检查的目的、内容、步骤,提出检查要求,使其提供有关的业务工作的文件、资料或其他有关检查事项。通过多种形式,积极宣传检查的目的和意义,深入做好思想发动工作,使其积极支持、配合执法监察工作。加强对被检查单位工作的指导,督促被检查单位积极主动地、实事求是地检查存在的问题,并提供自查报告。通过召开各种会议,调阅有关文件、资料,听取有关人员的工作汇报,与干部群众谈话等,广泛收集与监察事项有关的情况、信息,从中了解其好的经验、做法。同时,还特别注意掌握各种偏离政策、违法违纪情况,以便为最终评价积累第一手资料。对执法监察过程中了解的情况和各种资料进行及时分析和研究。

三是认真做好执法监察后的工作总结。总结和反馈主要内容是执行政策法规、履行工作职责、制度建设、执法程序和工作规范等情况。及时的总结反馈、实事求是的评价和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执法监察工作建议,有利于我们举一反三,溯本求源,抓住问题的关键和本质,使执法监察工作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三)灵活运用执法监察的工作方法

在执法监察工作中,程序相对而言也是比较固定,在执法监察的选题立项已明确的前提下,根据不同情况,灵活采取不同方法,往往能使工作取得比较好的效果。目前,在开展执法监察过程中,已经形成了许多好的工作方法,有独立执法监察、联合执法监察、部门单位自查、上级抽查等,我们依据监察工作和对象的不相同情况而灵活运用。面对某些需要综合治理,只有通过职能互补、协同作战、形成合力的工作,我们不采取民政部门独立执法监察的方法,而走联合执法监察之路。例如:在对农村村务公开情况检查时,采取由我们牵头,会同市监察委、市农委共同联合监察;在对贯彻殡葬条例的执法监察时,与工商局、公安局、卫生局一起联合执法监察。针对面向基层基础、面广量大的执法监察工作,我们一方面提高基层对于执法监察工作的自觉性和积极性,一方面采取重点抽查等方法抓好督促工作。例如:在监察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落实情况时,我们采取了自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法。首先把自查主动权交给基层民政部门,但考虑到仅仅靠自查,执法监察有可能进行得不彻底。为此,我们选择有代表性区县、乡镇进行的重点检查,提高了执法监察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二、主要体会

近年来,我们通过抓民政执法监察工作,确保了有关民政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保证了党和政府的重大决定和决策的正确实施;及时纠正了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一些薄弱环节和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管理,提高管理水平;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广泛地听取群众的反映,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增强了民政部门执法的透明度,主动让群众和社会监督,增强了人民群众对民政履职的满意度。今年,上海民政部门蝉联上海市文明行业的称号。这些工作成绩的取得,离不开执法监察工作的作用。我们对做好民政执法监督工作有以下体会:

(一)党政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抓好组织领导是做好执法监察工作的前提

执法监察工作是一项“硬碰硬”的工作,必然会遇到一些工作阻力。党政领导班子是否真正重视、支持监察部门开展工作,是执法监察工作取得实效的重要条件。上海市民政局领导班子通过经常听取汇报、抽空参与工作调研、共同研究工作方案,及时召开党建工作等工作会议,使执法监察干部感到工作有底气、有干劲、有奔头,对业务部门配合执法监督工作也是一种促进。

(二)提高依法行政的认识和水平,是搞好执法监察工作的重要基础

提高依法行政的认识和水平,在一定程度上防止和减少错误行政行为的发生,是执法监察工作的重要目标,也是依法治国方略的必然要求。一方面要使民政的干部职工提高依法行政的认识和水平,另一方面要使执法监察工作人员提高做好监察工作的认识和水平。为此,多年来我们坚持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教育和培训活动,从整体提升民政部门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和水平,并着力提高了执法监察干部的各项素质。

(三)充分发挥业务部门的协同作用,是推动执法监察工作的重要手段

民政工作范围广、项目多,政策性也比较强,涉及方方面面。在这种状况下,如果仅仅靠纪检监察部门的力量,不利于执法监察工作的开展,我们要求各业务部门打破部门界线,把执法监察工作看作是业务工作开展的有力保障,树立“一盘棋”的思想。局纪检监察部门按照“对上当好参谋,对内加强服务,对外沟通协调,对下总结指导”的要求,发挥了牵头作用,在协调上做文章,形成整体工作合力,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近年来,民政工作发展很快,很多新的、交叉的、边缘的工作不断衍生,需要加大规范力度。我们感到民政执法监察工作任务也会越来越多、越来越重要。今后,我们将在驻部纪检组和部监察局的统一部署下,认真学习借鉴兄弟省市民政部门的做法和经验,创新民政执法监察的工作举措,发挥好民政执法监察职能作用,积极推进民政依法行政和执法监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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