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汶川发生大地震后,安徽省民政厅迅速组织展开了向灾区捐款捐物和支援灾区的救援行动。为切实保证救灾款物管理使用安全规范,安徽省民政厅采取三项措施,加强对救灾款物管理使用的监督:
一是加强教育,及时提醒。厅长刘健同志在部署救灾工作时一再强调,救灾款物凝结着党和政府以及广大人民群众对灾区干部群众的深情厚谊,一定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管好用好这些款物,为灾区群众排忧解难,为灾区群众减轻悲伤和痛苦,让党和政府放心,让捐款捐物的人民群众和各界人士放心。既要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又要规范有序,公开透明,绝不允许出现问题。
二是深入检查,防微杜渐。省纪委驻民政厅纪检组组长杨一心同志多次听取救灾款物管理使用情况汇报,提出改进和加强监督的意见建议。经常深入到接收捐赠款物的现场检查指导工作,协调解决接收捐赠中的有关问题。
三是关键环节,强化监督。最近民政部要求省民政厅紧急采购一批棉被和衣服,发往地震灾区,四川省民政厅也急电安徽省民政厅帮助采购一批帐篷和简易房。在时间紧迫、无法进行社会招标的情况下,安徽省民政厅成立由救灾、财务等主要部门参加的救灾物资采购小组,驻厅纪检组立即选派纪检监察干部参与采购工作,强化事中监督。 |